比你以为的,比你所想象的,都要。 第51章 (*^▽^*) 演唱会结束的隔天莫炀带着林馥馥逛了逛北京。 昨晚莫炀的求婚上热搜, 今天的讨论度更是居高不下。但是莫炀本人并不关心网络上的一切, 趁着天气好, 他要带林馥馥去天.安.门前看升国旗。 经过这一夜, 林馥馥似乎是真的相信这一切是真的了。 当人散去, 只有林馥馥和莫炀两个人的房间里, 他们彼此依偎在一起。 其实两个人都很疲倦,莫炀连轴转了那么些子,林馥馥也因为心情大起大落。所以洗完澡没有多久两个人就抱在一起睡着了。 凌晨三点的时候林馥馥醒了。 房间里开着暖橘的壁灯, 室内一片柔和。 这一夜的北京虽然只有零下几度,但是他们只要盖一条薄薄的被子。 林馥馥躺在上看着自己无名指上的戒指终于笑了, 然后主动抱着莫炀亲了上去。她的吻其实很轻很轻,就是看到沉睡中的莫炀,忍不住想亲一亲。但她忘了莫炀是一个浅眠的人, 一点动静他就醒了。 糊糊间莫炀问林馥馥:“几点了?” 林馥馥伸手轻轻拍着莫炀的膛,安抚似的说:“还很早呢,你继续睡。” 他清醒了大半, 抱着林馥馥在怀里蹭了蹭,用额头顶了顶她的,“嗯,你也睡。” 两人一起闭了眼准备继续睡。 可过了一会儿,莫炀的双手便开始不太老实。 林馥馥轻轻哼了一声,听到莫炀轻声说:“睡得着吗?” 睡得着还是睡不着,反正这会儿是不能睡了。 休息了几个小时,莫炀又开始生龙活虎, 他始终还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,连着半个多月没有碰过林馥馥,其实一碰到她就想要。 两人穿得都少,林馥馥更是要命的只穿了一条睡裙,更方便了莫炀动手。 他直接起了她的睡裙,用自己的身体顶着她。 林馥馥没有半点挣扎,双手圈着莫炀的脖子,几乎是他的手一碰到她,刚刚轻抚了两下,她就有了觉。 莫炀吻了吻林馥馥的,看着她脸上淡淡的红晕,问她:“今天是安全期吗?” 林馥馥诚实地摇头,还真不是安全期。 莫炀咬了咬她的,起身到头柜上找东西。幸而酒店里有配备,他从盒子里掏出一袋放到林馥馥的手心,“等会儿帮我戴上。” 她小脸羞红成一片。 后来真的帮他戴了,但她的动作实在是有些笨拙。白白的小手无处安放,与他的颜形成鲜明对比。 莫炀心里是急的,抓心挠肝地想冲进去,但看到她这般仔细又温柔的模样,心里酥麻一片。 真是乖死了。 林馥馥一脸无辜,小声地说:“好像又变大了诶。” 那么大,她一只手本握不住。 莫炀将林馥馥翻了个身在上。 这个姿势的契合度是最高的,她背对着他,他也能亲吻她的后背。 林馥馥依旧是那么,尤其这样折腾她。 她脸埋在柔软地枕头里咬着,也不敢大声叫出来,只是着气深怕别人会听到。还是莫炀哄她,在她耳边说:“这里隔音好。” 说着便又循着去吻她的。 …… 后来快结束的时候,莫炀把林馥馥转过来面朝着自己。 小姑娘被后整个人散发出一种蚀骨的娇柔,莫炀十指找到林馥馥的,与她紧紧扣在一起。林馥馥的无名指上早就被他的戒指套牢,以后都不准摘下。 = = = 十二月底的天.安.门,升旗仪式已经是七点多了。 酒店离天安.门.近,步行就能过去,所以倒也不是那么赶时间。 两个人昨晚折腾了一次后就没有再来了,莫炀想着今天要好好带小家伙去玩,所以想让他好好休息够。 六点半的时候两个人从酒店出来,莫炀把林馥馥裹得紧紧的,给她戴了手套又戴帽子,还要把口罩戴上,“大早上冷,这会儿还是零下五六度。” 烽市的零下是少数,偶尔出现零下的时候也都是大半夜,这个时候人们都躺在温暖的被窝里。但在烽市是属于室内室外都冷,不像这里,除了室外冷以外,屋内是真的温暖。 将林馥馥包裹地严严实实了之后,莫炀才拉着她漫步到天.安.门广场。 昨天林馥馥在车上路过这里,地远远地看了眼,心里已经是十分足。这会儿真的站在了这里,看到“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,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”这几个字,居然有点热泪盈眶。 林馥馥挽着莫炀的手,小小的身子靠在他身侧,问莫炀:“你喜北京吗?” 莫炀说:“我喜烽市,因为那里有你。” 虽然工作地点北京居多,但莫炀在北京没有买房,相反的,他用自己仅剩的积蓄在烽市买了一套房。 林馥馥虽然戴着口罩,可这个时候突然很想吻莫炀。她想着,伸手扯了扯莫炀的衣角,“你脑袋低下来一点嘛。” “嗯?” 莫炀以为她有话要说,底下脑袋。怎料林馥馥却一把摘了口罩,在他额上亲了一口,还“啾”地一声。 亲吻声太大,还引得旁人好奇围观。 林馥馥这人面薄,基本上没有主动在公共场合亲吻过莫炀。 莫炀笑着回敬她一个吻,又伸手将她的口罩戴好。这小脸又又白的,真怕给冻伤了。 升旗仪式快开始了,国旗护卫队已经踩着统一的步伐而来。 莫炀牵着林馥馥的手往人群中走去。 “每月第一天升国旗按126人编队方案实施,其中护旗队员96人、礼兵30人,分别着14式陆海空军礼服。护旗队由前至后依次为国旗组3人、陆海空军分队长3人、陆海空军队员90人。队员90人编为6路15列行进队形,分准备、旗、护旗、升旗和返回5个步骤,全程10分钟。”【备注一】 再过几天就是元旦了,新的一年即将开始。 莫炀对林馥馥说:“有些可惜了,到了元旦那天升旗仪式会更加彩。” “有你在就很。”林馥馥甜甜地说。 当清晨的第一缕光他们共享,已是世上最美妙的事情。林馥馥从来不会有太高的要求,只要他在身边,一切都是最好的。 莫炀伸手将林馥馥揽到怀里,轻轻拍了拍她的小脑袋。 快要升旗的时候莫炀放开了林馥馥的手,两个人都端正站着行注目礼。 莫炀这些年因为自身的原因,经常出席国外的一些颁奖典礼。可能是接触受的多了,他对国家的敬畏之心更显。每当听到国歌或者看到升旗仪式,他都会非常认真严肃对待。 林馥馥也是,还记得那些年奥运会的时候,每次听到国歌声响起,她也跟着热泪盈眶。 看着国旗缓缓升起,林馥馥跟着一起小声唱起国歌义勇军进行曲。 “起来!不愿做奴隶的人们! 把我们的血筑成我们新的长城!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, 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。 起来!起来!起来! 我们万众一心, 冒着敌人的炮火,前进! 冒着敌人的炮火,前进! 前进!前进、进!” 国歌声缓缓结束,林馥馥心里的动之情久久不能平息。 她还记得那会儿高中的时候,莫炀也经常担当升旗手。他成绩好,形象好,是升旗手的不二人选。所以每次周一的时候,林馥馥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升国旗的时候。听着国歌看着国旗缓缓上升,那时候林馥馥想,莫炀要是当一个军人一定很。 升旗仪式结束,林馥馥转过头看着莫炀问他:“莫炀,如果不当歌手,你有想过自己会做什么吗?” 莫炀闻言下意识看了眼不远处的武警,淡淡地说:“军人。” 林馥馥欣地看着莫炀,“我也是这么想的。” 他从小就在严格的环境下长大,不怕吃苦,耐得住艰辛。如果当初不是因为要替父亲偿还两亿的债务,其实他并不会选择进入演艺圈。 两亿,换了莫炀十年的自由,但是他进入演艺圈之后从无任何怨言。他就是这样一个人,只要是接受了一样事物,就会尽心尽力。 当初拍摄电影《战墨》的时候,莫炀更是到军队去严格军训了整整三个月,与一般军人无异。他的心里有大家情怀,以前做歌手的时候高喊的口号是把中国风传扬到世界各地。 林馥馥骄傲地想着,她喜的人是那么那么优秀,她也要变得更加更加优秀才好。 可莫炀却告诉她,“你不必为我改变一分一毫,你就是你,我最的你。” 第52章 (*^▽^*) 莫炀带着林馥馥在北京溜达了一天, 去了几个比较著名的景点。 最后到长城脚下看了看, 但是没有爬上去。林馥馥这个人其实最不喜运动, 以前上学那会儿每次跑八百米都等于要了她的命。 现在倒是好了一些, 林馥馥知道生命在于运动, 尤其某项运动她被莫炀死死按住不能动弹的时候, 开始发奋要好好锻炼身体。 天已晚,莫炀带林馥馥看了看夜景之后就和她踏上了回烽市的飞机。 这是林馥馥第一次和莫炀一起坐飞机。 来时她坐的是小型机,又窄又闷的空间, 让她一度对飞机这个通工具并无好。但回去的时候是头等舱的觉又大不一样。 莫炀心疼地对林馥馥说:“你老公我欠的债早就还完了,这个头等舱还是坐得起的。”weDaliAN.COm |